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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辦理合同網簽、稅費繳納及不動產登記
(一)住建網簽提交的材料:
(1)不動產權屬證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草擬合同。
(二)稅費繳納提交的材料:
(1)開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住房產權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2)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
(3)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4)戶口本;
(5)婚姻證明;
(6)無法提供不動產原值憑證聲明及承諾書。
(三)不動產登記提交的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核對后退回)[委托代理的提交經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核對后退回)];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稅費繳納憑證(完稅或減免稅證明);
(5)已備案的廣東省房地產買賣合同(可調用的電子合同免提交);
(6)屬國有資產轉移:經各區(qū)政府或區(qū)財政管理部門審核的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