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平市司法局長沙司法所、塘口司法所和蜆岡司法所充分發(fā)揮“司法所結對共建”機制優(yōu)勢,緊密協作、聯動發(fā)力,成功化解涉及同一主體的34宗關聯民事欠款糾紛,將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層,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貢獻了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案件背景】
線索關聯,啟動聯調。此前,塘口司法所與蜆岡司法所分別接待多批群眾法律咨詢,訴求均集中于民事欠款糾紛。工作人員在梳理案情時敏銳發(fā)現,這些糾紛的欠款主體均為同一人,且存在涉眾廣、關聯度高、化解難度大的特點。為避免多頭調解、資源重復投入,塘口司法所、蜆岡司法所第一時間將案情及初步研判情況通報至欠款方屬地的長沙司法所,同時提議依托司法所結對共建機制啟動協同調解程序。經“三所”會商,迅速建立信息共享、案情共研、糾紛共解的協同處置模式,為后續(xù)高效化解糾紛凝聚合力、奠定基礎。
【調解過程】
協同發(fā)力,攻堅克難。聯調機制啟動后,塘口、蜆岡、長沙司法所充分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迅速組成調解小組同步展開聯動聯調工作。一方面,塘口、蜆岡司法所憑借扎實法律素養(yǎng),系統梳理各當事人的訴求及糾紛細節(jié),整理核查相關證據材料,為調解提供堅實的法律和事實支撐;另一方面,長沙司法所依托屬地優(yōu)勢,協助摸排其他關聯糾紛當事人,核查欠款方經濟情況與償付能力,精準掌握核心矛盾癥結。針對糾紛涉及主體多、債權方情緒對立明顯的實際情況,調解小組采取分頭溝通與集中協商相結合策略。調解員們一方面耐心傾聽債權人的實際困難與訴求,做好情緒安撫工作;另一方面向欠款方釋明法律風險、違約責任及調解的利弊得失,通過多輪法理闡釋與情理疏導,逐步消解各方分歧,最終促成34宗糾紛當事人達成一致還款協議,避免了矛盾升級擴散。
【調解結果】
深化機制,長效賦能。經過聯合調解小組的協同攻堅,此次涉及同一欠款主體的34宗民事欠款糾紛全部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實現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通過跨所聯合調解機制的高效運轉,不僅避免了多頭調解帶來的行政資源浪費,更以“一站式”服務讓群眾少跑路,切實落實“便民利民、實質解紛”工作要求,有力維護了基層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案例點評】
此次涉眾欠款糾紛的高效化解,是開平市司法局司法所結對共建機制效能的生動實踐。長沙、塘口、蜆岡三所通過構建“信息共享、聯席會商、協同處置”閉環(huán),打破區(qū)域壁壘,形成橫向協同合力,成功推動人民調解從“單兵作戰(zhàn)”向“協同治理”轉型,不僅實現跨域復雜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更為同類涉眾型、關聯型糾紛處置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操作樣本。
近年來,開平市司法局創(chuàng)新推行基層司法行政“導師制”、司法所結對共建機制,通過業(yè)務骨干“傳幫帶”、跨所資源互補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層隊伍綜合素養(yǎng)與實戰(zhàn)能力。本案聯調解紛模式體現了開平市司法局以共建共治共享思路,精準破解傳統調解的區(qū)域壁壘、資源分散難題,為協同化解復雜糾紛奠定堅實基礎,有效推動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fā)展。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