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冠能建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鐘仲苗訴開平市冠能建材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907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停工停產期間生活費2024年11月份1376元,2024年12月份生活費1376元,2025年1月份生活費1376元,2025年2月份生活費1376元,2025年3月份生活費1480元,2025年4月份生活費1480元,2025年5月份生活費1480元,合計:9944元。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60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5年11月4日0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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